賴政府應棄守不可守之處──為突破憲政僵局進一言
如果一直被藍白黨牽著鼻子走或全部丟給憲法法庭,那是什麼都做不成的。李智為攝影

賴政府應棄守不可守之處──為突破憲政僵局進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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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06:20:00

攝影:

李智為

段正明/律師
近來立法院藍白黨一如既往干擾賴政府運作,繼2次否定大法官人選後, 其又合力否定NCC被提名的4位新任委員,使得NCC陷入無法舉行正式委員會議而無法行使職 權保障民眾權益的窘境,在「沒有最扯只有更扯」的情況下,11月14日再度修惡財劃法,明定地方計畫型補助款、地方一般型補助款「只能多不能少」,這不僅違反預算法原則內針檢驗地方政府施政效率以及行政負責的整體架構,更可怕的是在可見的未來中央政府施政將被完全癱瘓,亦可能破產。
藍白兩黨最近更要強推不在籍投票的修正案、反年金改革法案,先不談立法理由荒謬可批評之處甚多,其意欲癱瘓國家財政並干預使政府陷於不能運作的效能,其不僅是摧毀政府,更是要造成民主倒退與浩劫,難怪卓榮泰有著「現在連半個橄欖園都給了」的無奈。然而不幸的是,賴政府、民進黨立院黨團聽從某些不知所云論者的建議而將修惡的法案、總預算提交給憲法法庭處理並依循「民進黨從上到下絕不違憲」的自我良好感覺之中,然而憲法法庭某些大法官因個人學識程度、承擔能力以及利益考量,是以「自主陷入」修惡的「憲法訴訟法」,而根本不解決或冷處理立法院藍白黨製造的憲政危局。筆者要以歷史應用分析法再次說明孫立人模式,希望賴總統直接依照憲法第72條所賦予的職權直接拒絕公佈藍白所修的惡法,以免最後留下「長春圍城」的慘劇, 重蹈蔣介石東北剿匪失利的悔恨。

放棄不可守之處

東北剿共之失敗事實上皆因政府接受馬歇爾協議者所致,馬歇爾協議後果是蔣介石下令孫立人不可繼續追擊至松花江以北, 這個協議給共軍有了極大的喘息空間,後來更給了「黃埔優秀將領」杜聿明有機會「建言」蔣介石讓孫立人於1947年4月解除孫立人兵權,命孫立人1947年7月離開長春。孫立人在共軍夏季攻勢後四平街失利時大膽指出國軍棄守長春、四平並全力北上圍攻哈爾濱的戰術,並指出杜聿明畏首畏尾的個性,往往容易痛失作戰先機,可惜蔣介石仍用杜聿明主持大局,是以東北戰局失利,失去中國大陸。
近來憲法法庭三位大法官發表對於立法院修惡憲訴法的五點聲明,此一聲明姑不論其法理思考疑慮, 但後果足以打臉此前許多人認為藍白違憲亂政之舉可透過憲法法庭解決問題之幻想。筆者認為,更不堪的是此五點聲明堪比為「要求政府對違憲惡法立法戰中讓步」,這可稱之為「2025憲政馬歇爾協議」。這個「2025憲政馬歇爾協議」比當年美國的馬歇爾協議更是使政府陷於不利處境,雖然這和個別大法官法學素養、能力以及其利己思維有關。但「2025憲政馬歇爾協議」在憲法法庭陷入癱瘓時,更是已經擺明未來無人可以制衡國會,是以總統和中央對藍白黨不該心存幻想,否則就要面對「長春圍城」百姓死傷慘重的局面。
這裡能解決問題的只有總統在憲法第72條的憲政守護功能。總統的態度不該是接受「2025憲政馬歇爾協議」,然後聽從某些法政學者或失敗主義者的建議去提名特定政客和政黨屬意的大法官人選以求憲法法庭運作。總統要思考的是:提名時難道不是已盡了最大努力且透過最大公約數方式希望解決憲法法庭運作的問題嗎?難道總統沒有行使憲法第44條的調和高權處理藍白黨佔多數的立法院與其他憲政權力機關的爭議嗎?結果是在花蓮馬太鞍災難以及台中市非洲豬瘟國難當前的時候,這些人還不忘記繼續轉移焦點攻擊中央,執政團隊所得到的只是白藍持續亂政惡搞國家的苦果。
目前立法院的民進黨團在立院法案表決戰節節敗退,足可比擬1947年夏季戰役後共軍的逐步進逼長春、四平, 亦即目前立法院民進黨團根本上無法取得與藍白黨的共識,而對中國有利而對臺灣不利、掏空國庫與阻礙政府運作的惡法通過卻無從阻止,但此非民進黨立院黨團之過,實乃戰術錯誤也。其實總統和行政院要做的是不必理會立法院藍白黨在立法院的任何行為,亦即採用孫立人模式的「放棄長春、四平,直接攻擊共軍虛弱的哈爾濱,才能解決長春、四平之圍」的主張,亦即直接不公佈藍白黨通過的任何違憲修惡法案、修惡預算,這才有辦法拯救立法院議場根本頹勢的民進黨團,亦即依照憲法第72條行使總統職權,在權力分立架構下,捨棄立法院戰場並改採立法院守勢,「不公佈違憲惡法,並依國家需要執行預算」。亦即,若白藍認為「違憲」卻又不同意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那就請他們自己向被他們癱瘓的憲法法庭提憲法訴訟,這就是藍白的「哈爾濱」,攻擊「哈爾濱」才有勝算。

了解戰場狀況 不給敵人更大戰果

孫立人受美國軍事教育, 但是卻用德國顧問Bodo v.Stein的建議對部隊進行德式軍事訓練, 強化其實戰戰鬥力, 其理解斯時國軍將領愛空談戰略,卻不在乎實戰戰鬥力的弊病,孫立人深知若實戰戰鬥力不佳,根本毫無能力執行戰略和戰術。孫立人認為在敵人取勝的地方採取守勢,而完全不給予更大的戰果才能看清整體態勢。1947年1月5日,孫立人的新三十八師1個營被東北民主聯軍第3師包圍,在杜聿明介入瞎指揮下,第113團主力以及150團被共軍全殲,孫立人痛心疾首,但卻一直堅守松花江南岸,沒有給林彪更大的戰果。
就總統公佈修惡的法律、總預算後再釋憲的憲法訴訟而言,本來就是總統週邊的「杜聿明們」 沒看懂藍白黨要從立法院癱瘓政府的法律戰策略所犯下的重大失誤。藍白黨團在立法院使用的法律戰戰術向來是違憲反改革的修惡法律案突然提出,逐步耗盡民進黨立院黨團的精力,使行政院疲於應付(例如此前的國會擴權案)。因為民進黨立委要花時間說服大眾且須要耗時為行政院政策辯護,但事實上這只是讓民進黨立院黨團累死,因為這些惡法在民進黨團成員花了一堆時間和精力說明有違憲之虞後,但最後總統和行政院卻可能會因多重考量而有不同處理(如大罷免後的普發現金案),這對於黨團立委和本來支持政府嚴格以對的人民而言會完全喪失對於總統和政府的信心,長此以往總統必將失去民心,亦對臺灣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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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黨用人海戰術和親中理念癱瘓國家施政,國家滅亡以後又還有什麼違憲不違憲的問題等待憲法法庭?李智為攝影
如果一直被藍白黨牽著鼻子走或全部丟給憲法法庭,那是什麼都做不成的。是以總統可以直接宣示不公佈有違憲之虞的法律,要依憲法執行總統職責,不配合藍白黨的亂政,不要讓立法院成為主戰場,畢竟我國本來就不是內閣制。空談沒用的總統、行政院或民進黨從上到下違憲不違憲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中華民國臺灣都被顛覆了,藍白黨用人海戰術和親中理念癱瘓國家施政,國家滅亡以後又還有什麼違憲不違憲的問題等待憲法法庭?總統作為第一線的指揮官,展現強大的決心和因應國家危難的勇氣,這才是該做的事情。
筆者建議不要再固守「阿扁模式:將違憲法案送交憲法法庭處理」,而應改弦更張。總統第一步應該是先不公佈違憲法案,第二步是重新提名之前已被提名卻被藍白黨否定的前兩輪提名的大法官人選,這些在前兩輪提名的大法官人選本來也就是法界菁英棟樑,總統不必也不該再繼續提名新人選而使這些新被提名人再受到羞辱,反而應該重提已被提名的前兩輪14位大法官再提名,以表尊重信任之誠。亦即總統不必為了藍白黨而去提名新的學者、律師或司法官人選,反而應該提名這些被藍白黨否決的前兩輪已受提名之人選。這樣作的好處除了不讓藍白黨有更大的戰果以及見縫插針總統和法界的關係外,還可展現總統對於法學界這些德高望重且的被提名人的尊重。
而藍白黨若認為總統違憲,他們也得先同意大法官人選 ,否則其提起憲法訴訟也是不受理或被冷凍,這就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退萬萬步以言,總統重提名前兩輪大法官既有人選或有新人選,均應把重點置於「人權保障,冤案救濟」,這必會引起民眾共鳴,這正是我國司法的沈痾之處,若憲法法庭不能運作,許多人權案以及冤案都完全沒有救濟的機會, 總統的提名若朝此方向前進,必能受到全民認同。

以行動表示中華民國臺灣與民主盟邦的連結

總統不論是今年11月19日的孫立人逝世35週年或是12月8日孫立人125歲冥誕時,容或應該親自去向上路孫立人的住所參訪,並親自去孫立人墓致敬。這一方面是重新在二戰80週年時將中華民國臺灣與二戰時並肩作戰的歐美友邦作強固的連結,蓋孫立人在二戰時就是中華民國與民主友邦共赴危難的代表人物,亦受到英美等盟國肯定其戰功。二方面則是孫立人在臺灣也成立 臺灣軍士教導團,將本來日本訓練的優秀臺灣軍士重新訓練用以保衛臺灣,並組建新軍,而孫立人對於日本訓練的軍士素來敬重,畢竟忠於國家,愛護人民,義勇忠誠,共赴國難正是中華民國臺灣軍人與全世界民主盟邦軍人的共同連結,亦足見孫將軍眼光遠大。與其讓某些有心人順應中國搞統戰而違反孫立人遺願將一生忠於國家,反共護台的孫立人將軍遷葬中國並否定他與臺灣的連結,倒不如總統先行定位孫立人與中華民國臺灣的關係,藉此強化國軍義勇忠誠的士氣,並同時向全世界表態臺灣政府悍衛民主反侵略的堅定立場。是總統致敬孫立人不僅可讓舔共叛國者原形畢露,更可在紀念中華民國於二戰功績的同時去強化與臺灣的連結, 並宣示反共護國、捍衛民主自由的決心。
(僅以本文紀念孫立人將軍35年週年逝世紀念日(1900.12.08-199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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