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本喬上週在臉書發文,質疑林俊言到醫院視察沈慶京時,過程並未錄音錄影,但事後向法院陳報的公文收發章戳「中間的日期鮮明銳利,周圍的章卻暗色模糊」,疑似造假。
面對質疑,北檢今日發聲明澄清,今年3月發布的新聞稿,所檢附本署113年10月23日北檢力端113偵30939字第1139108445號函,該通知函(稿)上的台北地方法院「收發章戳」,是北檢於去年10月23日發函送到法院收發室,法院收受通知函正本後,在通知函(稿)上,蓋用同日期的收發章戳,表示法院確實在同一日期收到本署通知函,也作為公文已完成送達程序的證明。
此外,北檢還說,本署發函向台北地方法院調取收受本署上開通知函的紀錄,依法院回函檢附的「2024年10月23日」收發室收文、傳送刑事科電腦畫面截圖、收文傳送清單、刑事科送件簿等資料,均可證明本署通知函確實是在「2024年10月23日」送到台北地方法院收發室,與本署通知函(稿)上蓋「2024年10月23日」的法院收發章戳作為送達證明相符合,故絕無所謂變造日期情事,請外界勿再恣意捕風抓影、企圖帶風向影響輿論並斲傷司法公信力。